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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三十號這天,我把留了四年的捲髮造型,通通移除乾淨。
 
從研一開始,我就愛上了捲,
因為造型獨特,有個性,也因為好整理。
 
長髮捲,短髮捲,米粉捲,波浪大捲,中小型捲,各式各樣的捲,我幾乎都玩過了。
共通點就是:超級好整理。
每天一醒來,只要用手沾自來水,抓一抓,就可以出門。
唯一得努力做的功課,
只有在洗完頭後,必須用慕斯全頭抓造型,
這樣才能維持它的捲度。
 
不過我看膩了。
 
或許,
也是因為心境有了轉折。
 
我決定卡卡卡,捲髮,通通剪掉。
變個新髮型。
也不想留長髮了,
因為最近實在有夠熱,長髮末端盤據脖頸,讓我煩躁。
 
鏡子裡看到的我,第一直覺會是埃及豔后。
因為這回,
我的頭髮又貼又順,跟著頭形而走,頭髮塌得像埃及豔后的形象。
再來,瀏海是妹妹頭。
底線就在眉毛邊,遠看沒有眉毛,近看眉毛也若隱若現。
最特別的在脖子。
呈n字形,
這是設計師特別設計的,就要滿足我不怕熱的需求。
這次髮型,設計師有突破,
她的剪法和以往的手法不太一樣,剪出來的造型和流行感,也多了點不同的味道。
 
我,很滿意。
只不過,我的自然捲髮性堅韌,就怕新髮型很快就會被破壞。
 
捲髮掰掰。
長髮再見。
那些捲來捲去,毛躁,又糾結不清的捲髮,我已厭倦了。
現在,
我想變身短髮女孩,
多點簡潔俐落,精明幹練,還有清爽。
 
 
寬心揮別過去,前進未來。 
Good Luck to Me.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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